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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送上的红糟⾁、金华火腿焖⾼丽菜、豆腐粉丝煲、绍兴酒佐酱烤龙鳕与椒香花缪炖汤,又引发她一阵
呼,邻近几桌客人闻声不由好奇的转过来,带他们看见乐睇时,好奇的目光顿时转为惊
。
事实上,打从乐睇一走出国家戏剧院,注目的视线就不曾少过。
因为常年练舞,使乐睇的⾝段显得格外纤细,而且她似乎比他记忆中⾼了一些,站姿与走姿自然透着舞者的优雅。
当然,她的衣着也功不可没。
她內穿一件简单的庞克风格长版白t,外罩烟灰⾊剑领短板西装外套,袖子随行的卷起,露出手腕上bligblig的手环,食指上大硕的拜占庭风格戒指,与松松系于间的皮带扣相辉映。
她的下⾝则穿着所有女人不惜力行减肥也要塞进去的超细⾝黑⾊skinny牛仔,极窄的
管延伸了她原本就修长的小腿线条,最后在黑⾊漆皮踝靴中完美收束,肩背一只磨损的半旧、镶有铆钉的软质大挎包,一头乌瀑般的长发则用黑⾊皮绳信手紮起,随意的垂在肩侧,在斜戴一顶黑⾊绅士帽。
非常时尚,超级有型。
若不是知道她是一名现代舞舞者,贝一苇肯定会以为她是误将台北街道当伸展台的模特儿。
三年的时光有如魔法一般,让一个青舂少女,蜕变成一个个与自信兼具的女子。
意识到贝一苇的目光,乐睇不由笑问:“有什么不对吗?为什么这样看着我?”贝一苇摇头摇,笑道:“你变漂亮了。”
“谢谢,”她以茶代酒,笑着朝他举杯,“你也很帅!”经过了三年职场的历练,贝一苇已经完全退去当年的书生气,变成一个成稳重的男人。
昔曰那个戴着黑框眼镜,老是穿着连帽t恤与牛仔的男孩,已被眼前这个穿着合⾝西服的男人所取代。
如今的他,一望而知的是个事业有成的男人,唯一不变的,是他依旧温暖的眼神。
乐睇曾经想像过,若是两人再见面,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。
她想过自己可能会失控落泪,或是像那些愚蠢的肥皂剧一样,愤怒的质问他当年为什么不告而别?
可是当两人再度聚首,乐睇才发现,痛苦过、生气过、埋怨过、消沉过,但最后沉淀下来的,只余那些美好的记忆——原来,贝一苇从没有自她的生命中消失,他一直存在于她的心底。
“看起来你混得不错啊!穿得西装笔的。”乐睇笑道。
贝一苇看了自己一眼,有些好笑的问:“穿西装就代表混得很好吗?”
“嗯…该怎么说呢?”乐睇努力地搜寻脑中的中文字眼,“觉有种专业人士特有的那种从容不迫的气质。”
“在我父亲底下做事,被磨出来的。”贝一苇并不想多谈自己,“你呢?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