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卻無人敢越鐵牌界限一步。
那個年頭,官大如天,官威之下,老百姓只有俯首聽命,惟惟諾諾的份兒,本不敢稍有反抗或異議。
大約因為“金湯堡”在岳陽人的心目中,充滿了崇敬與神秘覺;金鵬舉在世時,又是地方鉅富大户,善人土紳,身份特殊;現在,辛維正來自金湯堡,犯了“殺官”大案在百姓心目中,真是“造反”了,輕則殺頭,重則誅連九族的事,那還得了,都想看看這個“殺官”重犯的面目。
難得知府大老爺如此恩典,准許百姓旁聽偵訊,當然迅即鬨動全城,當作天大的熱鬧了。
岳陽在當時為江南大州府之一,三湘重鎮,知府衙門也是氣象萬千,公堂大逾畝許,外廊也佔地很大,卻是人擠入,連轉身也難。
鴉雀無聲,沒有一個人敢於咳嗽,更説不到喧譁了。
知府升座後,循例由當值師爺吩咐下去,兩排衙役,喊過“堂威”法杖拄地,一片肅殺氣氛。
當案孔目一聲:“人犯帶到!”帶上刑具的辛維正被押上公案石階之下。
知府大人一拍驚堂木,喝道:“抬起頭來!”辛維正本是嚴守師命,作忍氣忍辱的打算,有啼笑皆非之,這時,他不得不屈膝,心情反而平靜下來。
聞聲,他抬起了頭。
知府呆了一下,剛説了一句:“好大膽的…”他説不下去了。
為何?
凡是為父母官者,那個年頭,問案訊刑之前,例必先問清人犯年齡、籍貫、姓氏等等,由師爺先一一記錄,呈閲。
當正式問案時,主問官就是知府或知縣。他們有不成文的慣例,多少都讀過“洗冤錄”與“麻衣風鑑”之類,當要犯人抬起頭來,就是先為犯人看相之意。
辛維正是以本來面目上堂的。他的英俊,他的氣概,都是風姿超羣,秀得使人刮目的。
如此端正容貌,英俊少年.會是殺人犯嗎?
知府大人第一眼的概念,就否定了這一點。
因此,他那一句官腔“好大膽的兇徒…”也説不出口了。
一則,依照知府大人的經驗,像辛維正這種滿面正氣,眸子清亮,毫無浮光及斜視的人,絕對不會是“殺人兇徒”何況是“殺官”大罪?
二則,凡是做官的人,都深知“為政不得罪於巨室”的老規矩。